我在他家里住了一小段时间,这段时间我过的挺开心的。太阳升起出门干活,太阳落下回家休息。我过了很充实的一段生活。直到那一天…………..我跟他去镇上买生活用品,我和他经过公告栏的时侯,看到了通缉令。他停下看了下通缉令,我也看到通缉令。通缉令上写的,嫌疑犯是左撇子,脸上有一颗痣,年龄在二十岁到二十三岁之间。重点是,嫌疑犯的手臂上,有一个很显眼的黑痣。他看了我一眼,便说,嫌疑犯挺像我的,就手臂上比你多一颗痣。我笑笑没有说话。我和他离开了这里。我知道,通缉令上描述的就是我,我手臂的痣被我用衣服遮掩住了。我瞒不了多久,他肯定会对我产生怀疑,我得让好逃脱的准备。我和他回到家,把东西放好,我跟他说我去洗澡。我来到浴室,把衣服放好,开始洗澡。洗完澡时侯,我和他吃了晚饭,和他去田间散步。睡前,我留了个心眼,我在装睡。我就在赌他会不会来。赌对了,我可以信任他,赌输了,我就得接着逃。我支撑了很久,他还是没来,我太困了,睡着了。我睡前在门缝里夹了根头发,只要我起床看见头发掉地上了,我就知道他来了。我睡着了,梦中他问我为什么要骗他,为什么不告诉他我是个sharen犯。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,他报了警把我抓走了。我醒了,我看到我夹在门缝里的那根头发掉下来了。我赌输了,我知道,我得逃了。我找了个时间,我把他约了出来。我见到他我便开门见山的说,你是不是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了。他说,我已经知道了,你是警察在找的那个通缉犯。我说,你要报警抓我吗,你要把我送进监狱吗?他回答,我确实报了警,但是我希望你自首,对大家都好。我对他说,知道我为什么要逃吗,我就是因为我想好好活着,所以我才逃的,我不想坐牢,我不想在牢里孤零零的等死,我不想死。他抓住了我,劝我自首。我都逃到这了,自首还有什么用,我只能继续逃,你要还拿我当朋友,就让我走。他在纠结,是放我走,还是把我送进去。我说,我进去就出不来了,我还想把我想让的都让了再去自首,我还想和你去岛上住一段时间呢。他慢慢松开了手,对我说,就当我从未有过你这个朋友,今天之后,我们分道扬镳。你走你的独木桥,我走我的阳关道。他最后对我说了句话,下辈子,再当朋友。他说,还有一个小时警察就会到,要我赶紧把行李整理好赶紧走。我把东西整理完了,我与他道别。他给我指了条路,从那边走可以到车站,我对他最后一次说了谢谢。我头也不回的走了,我知道,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。我打算回家,去看看我父母的坟,去给他们扫扫墓。我又一次踏上了逃亡之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