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来得很快。陆哲在我报警的瞬间就松了手,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,好像我是个疯子。林晚更是吓得止住了哭,脸色惨白地躲在陆哲身后。警察一进门,看见这场景,也是皱了皱眉。我抱着汤圆的尸体,冷静地陈述事实。“警察同志,这个女人,林晚,把我养了三年的猫放进空气炸锅烤死了。”“这是她自己发的帖子,上面有照片和时间。”我把手机递过去。“这是我的男朋友,陆哲,他不仅包庇她,还阻止我离开,并对我进行言语威胁。”林晚立刻尖叫起来。“不是的!我不是故意的!是个意外!”陆哲也急忙解释:“警察同志,这是个误会,我们是情侣,闹了点别扭。”警察看看他们,又看看我,公式化地开口。“都先回所里,做个笔录。”去警局的路上,陆哲给我发了无数条信息。“姜遥,你闹够了没有?非要把事情闹大吗?”“你知不知道这样会留下案底?会影响我们两家的声誉!”“你马上跟警察说这是个误会,我们自己解决!”我一条都没回。到了警局,林晚还在不停地哭,颠来倒去就是那几句“我不是故意的”“我吓坏了”。陆哲则坐立不安,不停地打电话,看样子是找关系去了。我做完笔录,抱着已经冰冷的汤圆,坐在角落的长椅上,等着。等一个结果。虽然我知道,对于虐待动物,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刑事罪责。最多,就是民事赔偿。我也不指望法律能把林晚怎么样。我要的,是她亲口承认,她就是故意的。一个小时后,陆哲的一个叔叔,一个有点身份的人,匆匆赶来。他和负责的警官在办公室里谈了很久。出来的时候,陆哲的脸色明显好看了很多。他走到我面前,居高临下地开口。“姜遥,叔叔都说好了,这就是个民事纠纷。”“林晚赔你一只猫,这件事就到此为止。”“你现在撤案,我们回家,别再丢人现眼了。”赔我一只猫。他说得那么轻巧。我抬起头,看着他。“陆哲,汤圆是我三年前从街上捡回来的,它有猫瘟,医生说救不活了。我守了它七天七夜,才把它从鬼门关拉回来。”“它很黏我,每天晚上都要睡在我枕头边。”“它会给我叼拖鞋,会在我哭的时候舔我的眼泪。”“你现在告诉我,再赔我一只?”陆哲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。“那你想怎么样?难道要让晚晚给它偿命吗?”我看着他理所当然的样子,忽然觉得这五年,像个笑话。我站起来,一字一句地告诉他。“我不要她偿命。”“我要她,身败名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