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不得不提起,我当乞丐那些年的丰功伟绩。
咱当乞丐的,首先就是要有眼色判断。
有些人面冷心热,有些人但凡开口就踹人。
像穿着华丽的小儿郎们,只要可怜兮兮站在他一米开外,不主动要,眼睛适当露出脆弱畏惧。
养尊处优的小孩子,在面对比自己还小的小孩,多少都会有恻隐之心。
稍微施舍一二,便有几天好日子可过。
我七岁那年就遇到过。
小儿郎似画中走出的天上童子,五官精致,皮肤白皙,一双眸更是漆黑明亮。
尤其是那一身暗红色华服,更衬得人金贵不凡。
我锁定了目标,默不作声跟在他身后。
他的仆从斥责赶我。
「哪来的小乞丐,走远点。」
我畏畏缩缩抱着碗不敢抬头。
他这才发现我,如我所想一般,让人给了我些钱。
我急忙磕头谢恩,却瞧见他身上佩戴的玉佩。
光滑明亮,上面镶刻着一条小鱼,栩栩如生。
几乎不做思考,我开心的从他身边跑过,藏在袖中锋利的匕首划破绳线,落入掌心。
回到乞丐窝,把买来的食物分给大家。
他们都是被上天所嫉妒,所以此生多加不顺遂,有天生缺陷被遗弃的,有瞎眼瘸腿的,有疯傻的。
只有我是聪明伶俐四肢健全的小乞丐。
后来再见他是我与乞丐老头配合卖身葬父,被人当场揭穿。
要买我的人恼羞成怒,叫了打手给我们颜色瞧瞧。
我自己倒是能跑,但老头怕是要被打死,他身体本就不好。
是他出手相救。
小小年纪一本正经训斥我:「刁滑之徒,奸诈异常,但知过能改,善莫大焉。」
「以后莫要行骗人之事,也不可偷奸耍滑,否则本公子打断你的腿!」
我感恩戴德又跪地道谢。
没多久,乞丐大本营得到整改,把人聚集在一起,分配给我们一些活干,起码不用饿肚子。
我野惯了,干几天偷偷溜了,继续我的流浪生涯。
饿极了就到农户家讨个馒头,他们一般不会拒绝。有想收养我的,但我待不住。
我没听小公子的话,继续干着老本行,在街中看到嚣张跋扈的,偷。
横行霸道看不顺眼的,皆偷。
偷来的钱当个散财童子丢进贫苦可怜人家。
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,在跟师父回京城,无意间瞥到那个恣意少年郎。
我想我知道了。
我要当他的暗卫!
至于玉佩。
当然不能承认是我偷的,说谎话眼都不眨。
「儿时捡的,我瞧着喜欢,珍藏了好多年呢。」
他不知信没信,扣着我的脑袋低头索吻。
我急忙躲闪。
「做戏还没结束吗?得再加钱!」
他脸一黑。
「恨你是块木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