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尼禄。
全名叫做:尼禄·耶尔达。
我还有个中文名,叫做林布。
尼禄这个英文名,是我自己起的,没什么別的意思,单纯只是因为和我的本名林布有谐音关係。
別人一般称呼我为,尼禄公爵。
但我知道他们私底下骂我,暴君尼禄。
神选爵,这就是我的职业。
一份让我的肉体升入天堂,灵魂坠入地狱的职业。
我的主要工作內容,是。
因为工作需要,我杀了很多人。
很多很多的,人。
男的女的,胖的瘦的,老的少的,穷的富的,都一样……
都是被杀就会死的……动物。
我养了一只宠物渡鸦,把它从小养到大。
偶尔我会顺便的从尸体上割一些肉,餵给它。
但它是一只非常挑食的渡鸦……
它最喜欢吃的,是人的眼睛。
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人肉长大营养太好,它长得比寻常渡鸦要大一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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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为什么,你会有那样的眼神呢?
你为什么要后退呢?
为什么要四处张望呢?
为什么要这么的警惕,还要摇头呢?
为什么会是那样的表情呢?
为什么在我身边无时无刻都在散发著强烈自信的你,这一刻却显得那么的弱小呢?
难道从来都没有人好好的爱过你吗?
还是说,比起別人恨你,你更怕別人爱你?
这不公平,林布。
这太不公平了。
你太懂得如何让我流泪了。
你的眼神走漏的那种情绪。
你知道我会向你的那种眼神投降的。
我明白,要你真心爱一个人,是一种荒谬的请求。
我明白有些不必言说的默契,我必须要遵守。
我就在这里。
我想爱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