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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岛的雨夹着一股潮气,下起来没完没了。

沈星瑜开的花店叫思让,就坐落在海滨小镇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角。

思让的正对面本来没有店铺,前些天听房东说有个傻子高价买下了二层沿街民房。

刺青招牌挂上去时,裴琛和沈星瑜正站在花店门口。

陆景行隔着马路,眼睛像黏在沈星瑜身上。

京圈里人人皆知的清冷自持,不染尘埃的陆大设计师,如今成了南岛街头一个见不得光的跟踪狂。

“星瑜,别看他,脏了眼睛。”

裴琛揽过沈星瑜的肩膀,侧过身死死挡住陆景行的视线。

“嗯。”

沈星瑜冷淡地收回目光。

转过身进店。

可陆景行根本不在乎。

他只想待在沈星瑜身边,哪怕她恨他。

“星瑜,今天下雨天冷,我熬了红豆粥你以前在北城,下雨天最喜欢喝这个。”

陆景行声音沙哑得厉害。

他面色苍白,把保温桶往柜台上挪了挪。

露出手,上边布满了被开水烫出的水泡。

为了学这一碗红豆粥,他生生熬废了十几个砂锅。

他期待的看着沈星瑜。

可沈星瑜擦柜台的动作连顿都没顿一下,语气毫无涟漪:“垃圾桶在门外,自己扔,还是我帮你扔?”

“你胃不好,刚才还淋了点雨容易感冒。你喝一口哪怕就喝一口。”

陆景行眼眶猩红。

他现在不要面子了,只要沈星瑜能多跟他说一个字,他现在当场跪下都行。

“琛哥,店里有苍蝇,把门拉上吧。”

“陆总,听到了吗?星瑜嫌你恶心。”

裴琛居高临下俯视着他,眼底的鄙夷几乎要溢出来:“你在对街赖了一个星期,北城陆氏的脸面,都被你丢尽了。你现在像条疯狗一样死缠烂打,真的很下贱

。”

下贱。

这两个字,是以前陆景行用来羞辱沈星瑜的。

如今,因果轮转,结结实实地扇回了他自己的脸上。

陆景行指甲掐进掌心,颤声呢喃:“只要能跟星瑜说话,当狗又算得了什么。星瑜,结婚戒指我还带在身上”

大门在他面前死死关上。

陆景行地站了很久。

“我不走星瑜,我不走。”

他神经质地对着空气低喃。

直到深夜十一点,花店里的灯光彻底熄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