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沉舟的离婚协议改好了,寄到别墅。
我打开看了一眼。
财产分割改了,房子折现一百五十万,写清楚了是婚后财产分割。
孩子那一栏,写的是:“女方自愿抚养三胞胎,男方不承担抚养责任。”
不承担抚养责任。
不是女方放弃,是男方不承担。
但还是不对。
不是“女方自愿”,是我要抚养。
“自愿”听起来像是我的选择。
但这不是选择,这是他被动的放弃。
我给何漫打了个电话。
“帮我找一个律师,擅长婚姻家事的。”
“你要跟陆沉舟打官司?”
“不是打官司,是改协议。他那一版,每一条都在把责任推给我。”
“行,我帮你找。”
第二天,律师来了。
姓林,四十多岁,看起来很精干。
她看完陆沉舟的协议,放下文件。
“裴女士,这份协议对你不利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他不承担抚养责任,意味着以后孩子的一切费用都由你承担。虽然你现在可以承担,但这是权利,不该放弃。”
“我没放弃。是他不想承担,我要求他承担,他不同意。那就写清楚,是他不同意。”
林律师点了点头:“我帮你重新起草一份。抚养费按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写,他出不出是他的事,但协议上必须有这一条。”
“好。”
林律师改完之后,我看了。
最后一版写的是:男方不主张对三胞胎的抚养权,亦不承担抚养义务,系男方单方意思表示。
系男方单方意思表示。
这个写法,责任在他。
我寄给陆沉舟,附了一张便签:“签了寄回来。”
他打电话来。
“你找律师了?”
“嗯。”
“一定要这样?”
“一定要。”
他沉默了一会儿。
“裴瑜,你就不能好好谈吗?”
“我在好好谈。是你不愿意好好谈。你不想要孩子,我接受。但你不能把责任推给我,说是我自愿放弃让你承担。是你不要,不是我不让。”
“有什么区别?”
“区别大了。我不要,是我的问题。你不要,是你的问题。我不想替你背锅。”
他挂了。
过了两个小时,他发来一条消息:“协议我签了。寄给你。”
我回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